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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5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和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1年中国煤炭学会将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系统内所管理的单位,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的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的单位。申请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单位或机构可选择相应推荐单位中的一家提交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方可参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国煤炭学会负责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和《办法》所附《认定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推荐。


2.初评。我会依据《办法》于10月下旬对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并推荐上报中国科协。


3.终评。中国科协组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4.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科协予以认定命名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有关内容


(一)中国煤炭学会将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采集表》反馈至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电子邮箱。中国科协将据此为中国煤炭学会在申报平台(网址:http://kpjd.cast.org.cn)上开通推荐管理账户。推荐单位(中国煤炭学会)可使用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另行告知)登录申报平台,生成"申报邀请码"发给各有关申报单位,并督促申报单位按要求及时在平台填写申报材料。推荐单位(中国煤炭学会)于11月10日前通过申报平台完成推荐工作。逾期未报,将按自愿放弃办理。


(二)中国科协将对已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科普绩效评估和终期考核,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终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地,可直接认定为下一批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终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基地,可直接进入下一批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认定的终评程序,终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基地,不得参与下一批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


(三)2020年及之前到期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中国煤炭学会科普教育部:杨清清  卢云

联系电话:010-84263451、13621111560


中国煤炭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 李锦 朱晓丽

联系电话:010-84657854、15801299647

电子邮箱:748557532@qq.com  

                 ddkg2008zw@sina.com



来  源:中国煤炭学会科普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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